7月9日19时30分,在泸水市救助站,来自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的几名彝族群众紧紧地抱着一名男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为何出现这一幕?事情要从要从年2月2日说起。
年2月2日,称杆乡民政办向市民政局救助站报告,称杆乡境内有一名流浪聋哑人,其身上无有效身份证明,在称杆境内流浪了两天,因其不能写字、也无法沟通,请求民政救助中心对其进行救助。
接到报告后,市救助站联系了怒江州特殊学校的手语老师,试图和其沟通,但其不会哑语。因此,该人身份一直无法核实清楚。市救助站按照民政救助程序将其送入福利机构,并为其发布寻亲公告,但未果,市救助站将其命名为“称杆一号”。
年5月底,市民政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申请为市内5名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接到市民政局的申请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一方面立即前往福利机构利用云南省移动智能警务核查系统采集5人的人像进行比对,但未比中。一方面与怒江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联系,请该中心为这5名流浪乞讨人员采集DNA进公安部打拐库比对,未比对成功。
泸水市公安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这5名流浪乞讨登记户口。其中,根据民政局的申请,将该名流浪聋哑人起名为“哑二华”。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开始后,市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市人普办的工作要求,将户口整顿工作与日常人口管理工作相结合,全面核查辖区内的实有人口信息。在对这5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户口登记过程中,这5名流浪乞讨人员要么是聋哑人,要么是精神残疾人员,核实其身份十分困难。因不能确定比对省份,无法开展人像比对。民警试着通过办理身份证进行人像比对。7月7日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审核重点业务时,发现该名流浪聋哑人与四川凉山州喜德县一名群众人像比对相似度高达92%,治安大队民警通过与当地派出所沟通,核实到该辖区的这名群众叫史木伍且(曾用名史木哑巴),去年12月外出后就失联,也是一名聋哑人,极可能是我市救助的这名流浪聋哑人。通过这条线索,民警积极联系该群众的亲属,核实其身份,并把该情况反馈给市救助站工作人员。7月8日,民警与该群众的姐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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