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加州惠耳助听器验配中心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历经2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进入到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现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
根据《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听力筛查未通过的婴儿,应该在出生后3个月内接受全面的听力学及医学评估;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婴儿均应该在6个月内尽快接受干预服务。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听障婴幼儿最大限度获得听觉及言语交流能力以及良好的认知发育。
在前期大量临床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专家经过多次讨论和修订,共同编写了《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指南分为听力损失诊断和听力损失干预两大部分。
本期我们为大家介绍该指南的第一部分:听力损失的诊断。
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流程
DIAGNOSE
诊断标准
本指南推荐的"听力正常范围"标准如下:
声导抗测试鼓室图正常
ABR测试V波反应阈≤35dBnHL
耳声发射测试通过且信噪比≥6dB
行为测听听阈在相应月(年)龄的正常范围内
PRICIPLE诊断原则
①听力测试组合:应根据婴幼儿年龄和认知发育情况,选择适合该个体的客观听力检查和主观行为测听项目进行组合测试。②交叉验证:任何单一测听结果必须有其他听力测试结果的支持。只有经过多项测试结果的相互验证,才能明确诊断。此外,还应结合婴幼儿日常对声音的反应情况。
③连续性:婴幼儿的听觉系统处在发育期,评估和诊断应有连续性,不能孤立地看待单次诊断结果。建议3岁之前每3~6个月随访1次,之后每年随访1次,直至6岁。
④仪器设备校准和测试环境:仪器设备校准及测试环境应遵循相应国家标准(参考GB/T和GB/T)。
⑤多学科合作:婴幼儿听力损失往往和全身状况相关,故应实行多学科合作原则,共同全面评估患儿的发育问题。
TECHNIQUE
诊断方法
采集病史
母亲妊娠期有无感染及用药史
患儿出生时情况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监护人观察婴幼儿日常对声音的反应情况、言语发育、智力和肢体运动发育情况
患病及其他器官的异常和用药史
耳聋家族史和其他听力损失的高危因素
体格检查
常规体检和耳鼻咽喉专科检查。常规体检包括一般情况、生长发育和有无畸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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