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武冈法院大路坪法庭在审理一起被告系聋哑人离婚案时,为切实保障被告的诉讼权利,除安排其父亲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外,承办法官还专门为被告聘请了手语翻译,确保了聋哑当事人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这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廖某某听力言语残疾壹级,系聋哑人,年4月与原告王某某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年原告主动外出打工后双方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原告没有给被告及小孩支付过任何费用,尤其是小孩的学习生活费用。年4月,王某某以双方分居六年之久,无法沟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开庭前,承办法官先安排手语老师与廖某某沟通,并顺便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庭审过程中,手语老师通过手语耐心细致地向廖某某告知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全程同步翻译,廖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代言人”手语老师的翻译传递给审判人员及双方的代理人。经过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认证,双方发表了充分的诉辩意见。休庭后,承办法官继续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多角度做当事人的工作,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承办法官考虑到尽管双方分居多年,但分居原因是王某某主动外出打工、对家庭缺乏关爱造成的,廖某某既不同意离婚也不存在过错,夫妻俩如果通过冷静思考、理性对待婚姻,双方完全有和好的可能,遂当庭判决驳回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王某某明确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
近年来,特别是在武冈法院被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后,武冈法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持续强化举措,充分保障聋哑当事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彰显司法公正、人文关怀。
公平正义廉洁为民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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