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非法持有枪支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承办法官在该案受理后审查发现被告人系聋哑人且尚未委托辩护人,于是立即通过剑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同时,从黔东南州民族特殊教育高级中学聘请教师为被告人提供手语翻译。在送达起诉书、开庭、宣判等办案过程中均实现了全程翻译,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知情权和抗辩权。因案件被告人情况特殊,办案法官积极与手语老师沟通案情,通过手语老师的帮助进行转述并做好被告人的心理辅导工作,整个过程都充满了浓郁的人文情怀。
庭审过程中,通过手语老师的耐心、认真细致的现场翻译,被告人能够准确及时的理解审判员、公诉人及辩护人的庭审讯问,同时也能够通过手语老师的手语翻译把将案件的相关情况表达给庭审法官、公诉人及辩护人。手语老师的翻译让整个庭审活动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确保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鉴于被告人系聋哑人,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该院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伏法,自愿接受法院的公正判决。
该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在案件公正审理的过程中,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剑河县法院张阳)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手语老师在为被告进行翻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gelishouhou.net/qdsjxel/5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