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惠耳全国连锁的直属听力中心进行验配。
选配助听器是帮助听损用户解决听力困扰的方法之一。但并不是所有听力损失患者都适合佩戴助听器。部分听力损失可以被医学治疗 听力损失根据性质可以分为传导性聋、感音神经性聋及混合性聋。其中部分听力损失情况是可以通过有效的医学治疗恢复或提高的。 传导性聋多是由于外耳及中耳病变引起的听觉障碍,如先天性外耳发育畸形或闭锁,后天性的耵聍、异物、炎症,鼓膜外伤、穿孔,中耳积液、胆脂瘤等。部分传导性聋可以通过用药、手术等手段恢复或提高听力,如取出外耳道栓塞的耵聍,修补穿孔的鼓膜,抽吸或置管引流中耳积液,切除胆脂瘤等。 感音神经性聋往往是由内耳及耳蜗后病变引起,如遗传性聋、老年性聋、药物中毒性聋、噪声性聋、突发性聋、听神经病等。对于感音神经性耳聋,重点在预防和早期发现及治疗,但目前大部分感音神经性聋还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 由于耳传音与感音系统同时受到损害所致的耳聋称混合性聋,可为同一疾病所致,也可为两种互不相关的疾病所致,因而需要综合考虑应对措施。 对于正规的医学治疗效果不好或无效的听力损失,建议尝试采用助听设备进行听力干预。选配助听器是目前处理大多数感音神经性和部分传导性、混合性(尤其是蜗性)听力损失的主要手段。哪些听损患者不适合佩戴助听器 有以下情况的患者,不适合佩戴助听器: 1、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患者,最大输出不足以达到患者的听阈; 2、重度或极重度混合性耳聋患者,比如耳道闭锁; 3、动态范围异常缩小,比如5dB; 4、不舒适阈异常低; 5、言语分辨率低导致好耳功能退化; 6、正在治疗中的患耳; 7、耳鼻喉科医生不主张选择助听器者。使用助听器并非治愈听力使用助听器并非治愈听力,而是将声音放大,使听力损失患者能有效地利用残余听力,更好地与社会交流。助听器常被用来帮助听力损失患者实现以下目的: 1、能够容易地听到不使用助听器时听起来非常微弱的言语声和环境声; 2、在日常相对安静的状态下,恢复并保持清晰听到言语声和环境声的能力; 3、在噪声环境中也是如此; 4、保证不能将强声放大到不能忍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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