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胡某涉嫌犯罪一案,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鲍焱通过“云提审”的方式,对胡某进行无接触的远程视频讯问。
据悉,该犯罪嫌疑人系聋哑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条第七款之规定,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的情形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由于此时正处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押解过程中被感染的可能,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办理,该院采用远程提审的方式,讯问异地在押的胡某,并为其聘请专职手语老师进行全程翻译,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在进一步的审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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